各部门、各单位:
第十一届江苏省轻工协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轻工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参加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2.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经评过奖的,不得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同一技术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科学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
3.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4.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5.不受理软课题和轻工行业教材以及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等项目的申报。申报国家、行业标准文本项目的需提供实施2年以上的标准文本。
6.鼓励由基层工人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申报奖项。
二、申报书填写及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见附件材料或申报者关注“江苏省轻工协会”微信公众号中下载资料。
2.每个项目报送纸质申报书(含附件)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首页必须有申报单位盖章原件,《主要完成人情况》应有本人签字原件,《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应有单位盖章原件。
3.项目申报书的主件不超过25页,附件不超过40页。其书面申报书应将主件和附件材料合订,无需另加封面,必须装订成册。
4.项目申报书的主件电子版材料为word文件,请勿将基本情况表修改为jpg格式文件。可插入jpg格式图片,但每幅图片大小不超过140KB;附件电子版可以是PDF和JPG文件。
5.每个项目必须报送电子版(U盘拷贝)申报书(含附件),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与纸质版本一致。
6.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形式审查,不符合轻工业行业范畴或形式不合格者退回。
7.认真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登记表,该表电子版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8.电子版文件名称请按照“进步奖/发明奖”+“(申报书/信息登记表)”+“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的形式命名。
9.如有申报意愿,请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统一报送科技处(行政楼316),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谢菲,联系方式:65442,邮箱:xief@niit.edu.cn
附件:江苏省轻工协会科技奖通知及申报附件资料
科技处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