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4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在任期内的江苏省科技副总不得申报;2023年已获批科技副总的合作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2022年科技副总期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4〕150号)、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科规范〔2024〕1号)。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https://jlzx.jspc.org.cn/)的“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提交。
2、9月20日前,由合作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登录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3、科技副总、派出单位、合作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于9月20日前将《科技副总申报书》、《科技副总申报告知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等材料,报送至发展合作处(行政楼316)备案。
咨询电话:025-83606512(省科技厅)
校内联系人:67717(发展合作处姚相宜)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科技副总申报告知书
发展合作处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