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课基本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学习提高师德修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任课教师开课前应根据课程标准认真备课(编写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设计等),课堂认真组织教学,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上课必须坚持带教材(讲义)、授课计划、教案(或教学设计)、点名册(或平时成绩登记册)和相关教学资源;
4.上课期间坚守岗位,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特别是实践教学环节);
5.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讲课,精神要饱满,语言表达要清晰,板书工整,文字规范,突出重点,有效利用多媒体手段启发学生思维,讲课中要经常走入学生就坐区域,加强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
6.实践教学环节应向学生认真讲解实训室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要求,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测量、统计、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二、课堂教学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考勤记录当周录入质控平台);
2.做好课堂组织管理,要求学生手机入袋,加强学生座位管理以及听课期间的纪律管理(及时制止学生看手机、睡觉、讲话以及做其他与听课无关的事);
3.实践操作环节加强现场巡视、指导,严格要求学生,纠正学生的错误操作,解答实训现象和疑难问题,及时处理实训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确保安全;
4.学生课堂表现(出勤、手机和就坐服从管理、听课和实践操作纪律、课堂互动情况等)纳入平时成绩的考量。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安排一定量的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时应同时规定交作业时间;
2.作业应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原则上应全部批改,对学生人数多、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酌情减少;
3.学生作业提交和完成情况要纳入平时成绩的考核。
四、调停课管理要求
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务系统履行调停补课手续。
会议经研究决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决议。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