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教学卓越奖”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蔡郑发布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340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育教学卓越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工校〔202435)(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教学卓越奖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下的专任教师。

学校2024教育教学卓越奖获奖人员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报送相关要求

1.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进行师德师风考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在部门公示。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审核。

2.申请人根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申报,每个二级单位最多推荐不超过2名,超过1名须排序。

四、报送材料列表

1.《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excel版)及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

2.《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

3. 经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质量监控处等部门共同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授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育教学卓越奖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624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dingfei@niit.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221办公室。联系人:丁菲,短号:65478


附件:

1.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育教学卓越奖评审办法

2.申报汇总表

3.申报表

教务处人事处

                                              2024617

附件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育教学卓越奖”评审办法.pdf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