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按时顺利完成2024年度教科研绩效发放工作,现开展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的统计、审核工作。教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部门、各单位教科研工作量绩点核算、校科研统计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并通知教职工个人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完成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一)成果时间范围
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各级各类教科研成果。(学校科研系统中已存在的数据不需重复填报)
2.教材、教学类成果获奖等教学成果均不在此次填报范围内。
(二)成果填报原则
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成果需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9版)》中教科研绩效考核办法中认定范围进行填报;2023年1月1日后获得的成果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教科研绩效考核办法中认定范围进行填报。
(三)统计注意事项
1.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2.今年应录入而未录入的教科研成果今后学校将不予工作量核定。
3.2024年9月1日之后获得的教科研成果需及时在学校科研系统进行填报。
二、填报、审核时间安排
1.填报、审核途径:校园网首页→信息门户→科研系统。
2.教职工填报截至时间2024年9月1日;二级学院科研干事负责对所在单位教师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审核,截至时间2024年9月10日。
科技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