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者:蔡郑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51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管理,保障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与教学环境,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要求,现重申课堂教学规范若干要求,请各教研室(实训办公室)全体教师以及每一位专兼职教师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加强教学工作规范,提升教学质量

一、上课基本要求

1. 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学习提高师德修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 任课教师开课前根据课程标准认真备课(编写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设计等),课堂认真组织教学,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 上课必须坚持带教材讲义授课计划教案(或教学设计)、点名册(或平时成绩登记册)和相关教学资源;

4. 上课期间坚守岗位,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特别是实践教学环节);

5. 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讲课,精神饱满,语言表达清晰,板书工整,文字规范,突出重点,有效利用多媒体手段启发学生思维,讲课中要经常走入学生就坐区域,加强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

6. 实践教学环节应向学生认真讲解实训室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要求,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测量、统计、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二、课堂教学管理要求

1. 严格执行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考勤记录当周录入质控平台);

2. 做好课堂组织管理,要求学生手机入袋,加强学生座位管理以及听课期间的纪律管理(及时制止学生看手机、睡觉、讲话以及做其他与听课无关的事);

3. 实践操作环节加强现场巡视、指导,严格要求学生,纠正学生的错误操作,解答实训现象和疑难问题,及时处理实训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确保安全;

4. 学生课堂表现(出勤、手机和就坐服从管理、听课和实践操作纪律、课堂互动情况等)纳入平时成绩的考量。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安排一定量的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时应同时规定交作业时间;

2. 作业应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原则上应全部批改,对学生人数多、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酌情减少;

3. 学生作业提交和完成情况要纳入平时成绩的考核。

四、调停课管理要求

1. 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务系统履行调停补课手续。

2. 本学期开始,部门督学组和各教研室主任将着重检查教师教学资料携带情况、课堂管理与教学组织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持续推进教学工作规范化和高质量开展。

3.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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