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南工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发布者:蔡郑发布时间:2023-05-22浏览次数:776

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进行开创性研究、增强科研能力、提高科研水平,培育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自然科学)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试行)》》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关于2023年度南工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对象和条件

1.主要面向于学校引进的教学、科研岗位符合资助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2.承担过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得再申报。

3.已获得各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同一名称重复申报。

4.经核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不得申报。

5.申报书原则上应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申请人可结合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数理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等学部的研究范围(http://www.nsfc.gov.cn),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和动态,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不断积累研究成果,为申报高级别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结合专业特色,深化校企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开展应用性技术研究,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二、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1.资助金额:参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南工院党[2020]39号),具体资助金额则根据项目选题研究价值、项目论证、已具备的研究基础、预期研究成果等情况综合评审确定。

2.研究期限: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研究时间为3202361日——2026531日。中期检查时间:2024年9月中期检查原则上需完成考核指标的一半科研任务,检查合格后按照学校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比例下拨经费。项目允许提前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下拨剩余科研经费。

三、项目结题要求

引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启动基金结题标准根据引进人才类型及项目资助标准,分类设置结题验收要求,具体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自然科学)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执行。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属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所有,论文必须在知网可检索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并标注唯一校级项目基金编号,纵向项目编号除外;学术论文、高价值专利、横向科研到账、专利成果转化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SCI期刊分区按照中科院分区认定。

四、项目申报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开放时间:522——66日,请各申请人于截止日前登录新的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学校信息门户—新科研系统),系统填报项目信息,提交申请书,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完成网上申报并上交纸质申请书(正反打印、一式5份)到学院科研干事处。

2.学院科研干事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1份于6月7日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316),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xief@niit.edu.cn

3.申报联系人:谢菲(65442),徐慧娴(63654.

技术支持群号:566412421。

附件:

1.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然科学类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书

2.申报汇总表

3.文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自然科学)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处 
2023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