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2020年上半年校聘副教授已于2023年5月聘期已满,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校聘教授、 副教授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工校〔2021〕123号)等文件规定,学校现将期满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南工院人〔2020〕11号文件聘任的23位校聘副教授。
二、考核内容
对聘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岗位职务履行情况等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2020年上半年校聘副教授业绩成果汇总表》(附件1)、《校聘副教授科研考核情况表》(附件2),所在学院出具考核意见;
2.人事处汇总考核材料,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20年上半年校聘副教授业绩成果汇总表》(附件1)、《校聘副教授科研考核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2.支撑材料纸质版,包括能反映考核人员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
考核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12日前发送至365986032@qq.com,纸质材料请送至行政楼306,联系人:潘敏,联系电话:62207 。
人事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