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工作已开始,现将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 重修形式
本学期重修任务见附件1。报名人数小于30人的课程,采取教师辅导重修形式,学时数不应少于原课时数的五分之一;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课程,采取单独开班重修形式,学时数不少于原课时数的一半。
各教学单位请于2022年10月19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重修教学任务安排(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并提交附件1。重修上课时间为9-16周。所有重修课程均在教务系统中以开班重修形式录入,即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均需录入系统。
三、授课方式
1.结业学生采用线上授课形式。
2.在读学生原则上采用线下形式,因疫情影响和顶岗实习学生可申请线上上课,需向上课教师提供校外证明,由上课教师进行严格审核。
四、重修考核
重修考核在第17周完成,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考核。
附件1:2022-2023-1学期重修任务表
附件2:重修教学任务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