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卓越奖”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gczx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743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育教学卓越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工校〔 2021 139 )(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卓越奖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下的专任教师。

学校2022教育教学卓越奖获奖人员评选名额为名。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以教书育人为使命,真情关爱学生成长,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具有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评选申报条件

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满足下列五类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排名前2);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排名前2)、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第1)。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大赛等赛项,获得国家级奖励,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

2)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一等奖1项;

3)获得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1项;

4)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1项;

5)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1项;

6)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

3.本人获得国家级奖励,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国家级技术技能大赛一等奖,并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排名第1);

3)获得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1);

4)获得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排名第1)。

4.作为第一主持人,完成以下工作之一者:

1)主持完成国家在线开放课程1门;

2)主持完成国家教学资源库1个。

5.在我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0年及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深受学生喜爱,近10年教学质量考核获得8次及以上优秀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相关要求

1.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进行师德师风考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在单位内公示。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审核。

2.申请人根据专业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每个二级单位最多推荐不超过2名,超过1名须排序。

(二)报送材料列表

1.《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excel版)及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

2.《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

3. 经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质量监控处等部门共同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授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育教学卓越奖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2311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dingfei@niit.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221办公室。联系人:丁菲,短号:65478

 

 

附件:

1.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育教学卓越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2.申报汇总表

3.申报表

                                                                                                                              教务处

202231


附件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育教学卓越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