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1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1年12月之前未参加过学校双师一类认定的校内任课教师。
二、认定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近五年接受过不少于6个月的双师素质培养,并取得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的《双师素质一类考证指导目录》中相应证书,能独立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考核结果合格。
三、认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2021.12.16-12.19)
申请人填写《南工教师双师素质一类认定汇总表》报所在学院(部、中心)。申请人同时提供除职称外的其他证书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
2.院(部、中心)审核推荐(2021.12.19-12.22)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对申请双师素质一类的教师对照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推荐,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人事处。
符合奖励条件的双师素质二类的校内任课教师可于2021年12月22日前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人事处306办公室登记备案。
联系人:戴婧婧,《汇总表》的电子稿请发至349511820@qq.com。
3.职能部门审核、汇总(2021.12.23-12.25)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推荐的申请人员资格,并报学校最终审批。
4.学校审批(2021.12.25-2021.12.31)
经学校审批后按文件要求兑现相关待遇。
附件:南工教师双师素质一类认定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