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落实学校《关于研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创新创业教育根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彰显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7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支持措施
1.立项原则:申报课程需紧扣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总体方向,各学院可结合本专业学科积淀与办学优势,探索不同形态的“专创融合”教学设计与实施路径,培育体现学校自身特点的“专创融合”课程群。立项课程应起到带头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其他课程共同推进“专创融合”教学改革实践。
2.经费支持:项目立项后,学校拟给予每门课程10000元经费支持,由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划拨归课程负责人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依据学校计财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与报销,保证每笔支出都服务于课程建设。结项验收时学校将遴选优秀课程追加资助,以推动课程持续优化、扩大应用。
二、课程申报与建设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课程应为面向我校本科生已正式开课的专业课程,鼓励专业核心课程申报,课程实施过程中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课程负责人1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课程团队教师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经验,课程团队结构合理,鼓励吸纳具有企业实践背景的教师或行业导师参与。
2.教学目标融合:在课程教学目标中明确体现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求,将创新意识、创业精神融入知识、能力、素质目标体系;
3.教学内容重构:挖掘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元素,引入行业前沿案例、企业真实项目或创新创业典型事例,丰富教学内容;
4.教学方法创新:采用项目驱动、案例教学、翻转课堂、工作坊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强化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5.考核方式改革:建立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将创新创业成果纳入课程考核范畴,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
6.建设周期与管理: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周期内课程至少开课1学期,原则上课程团队负责人应教授本门课程,学校将加强“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按季度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并进行结项验收。建设期结束后课程持续开课和建设,可经课程负责人申请进一步给予经费资助支持课程建设。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7年度“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报所在二级学院初审、择优推荐后统一报送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专家评审。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课程名单。
3.课程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
四、结项验收要求
1.课程面向学生完整开设至少一学期,教学效果良好;
2.按照附件3《“专创融合”示范课程教学资源验收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附件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7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7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019301014@niit.edu.cn,纸质签字盖章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管老师处(双创大楼A栋311) 。
附件: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7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7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3.“专创融合”示范课程教学资源验收要求
4.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设计模板
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