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录入依据 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修订2025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附件1),组织制定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 二、编制录入范围 学校2026年拟招生的所有专业。 三、编制录入要求 (一)总体要求:根据历年培养方案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在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依据最新发布的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编制并录入培养方案。 (二)学分要求:经管类四年制本科专业原则上应控制在160到165之间;理工艺类四年制本科专业原则上应控制在165到170之间。各专业的实践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少于60%。务必选择系统中已根据公共部门课程开课信息分学院设置的模板(超出附件2的课程请自行联系对应的公共部门),模板中设定好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不可随意修改,为避免后期运行出现课程开课混乱等情况,已暂时取消直接复制其他年级培养方案的功能;模板为普高本科、对口单招本科、3+2本科、5+2本科适用,其他类型可参考。严格按照公共部门课程安排调整对应课程,录入课组“是否开课”务必选择“是”或“否”,漏选或误选将影响后期排课与开课,所有课程考核方式均需完整。 注意:除选修课程组外,其他所有课程组若设置需修N学分,课组内只能添加总和N学分的课程,关乎学生学分学费,切勿多添加或少添加!!!! (三)2026级所有四年制本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拆分为两门课,具体课程信息及安排详见附件2。除“大学语文”课程以外,其他课程伦敦南岸三个专业均与原对应的专业学院一致。 (四)限选的专业核心课程要按学生专业发展(就业)方向只能设定2-3个选修模块。方向课组中的“专业方向”务必选择补充完整,且“课组名”与“专业方向”对应(否则无法准确匹配该方向的学生),若无可选方向,联系教务处黄丽阳新增方向。 (五)专业课中开课单位限定为本学院,无特殊情况请勿跨学院设课;课程性质必须与培养层次、课程组类别对应。 (六)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对内容充分调研与论证,论证组成员应包括学科专业专家、教育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学生代表(已毕业学生或毕业年级在校生)等。 (七)请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模板(见附件3、附件4)撰写,勿随意删减或改动,文字描述应规范简洁通顺。课程体系设置及分配表、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以及各模块学分学时计算准确,数据闭合。 (八)各学院汇总提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过程电子扫描件材料,即: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6)、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7)(需原电子稿+扫描件)、调研会议纪要(附件8),同时学院需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四、进程安排 1.学院编制培养方案并录入完成(6月8日前) 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已添加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并对各专业全校类公共基础必修课程进行了统一的调整(附件2)。各学院的2026级专业培养方案初稿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录入、核对。 2.教务处形式审查、公共课核对(6月15日前) 教务处对教务系统中录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予以退回修改,并重新在教务系统提交。其他年级的培养方案务必同时核对下学期需开课程是否正确,如需修改,提交“人才培养计划更改申请表”(附件5),完成所有签字盖章流程后交教务处黄丽阳备案。【其他年级培养方案务必确认好开课方向,教秘老师务必在学籍管理“学生基本信息”模块中给学生匹配上对应方向,否则影响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3.学校审定(6月16日) 学院结合教务处形式审查相关建议,进行完善,并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步提交一份纸质稿(每个专业培养方案均需要首页盖学院章),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4.培养方案公开(6月22日) 各教学单位对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进行确认,教务处组织统一公开。 联系人:黄丽阳,联系电话:60290,邮箱:2021301281@niit.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关于修订2025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2026级公共部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信息(含考核类型) 3.2026级专业名称(普高本科、对口单招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4.2026级专业名称(3+2、5+2)人才培养方案 5.人才培养计划更改申请表 6.2026级###(生源类型)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7.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专家组信息表 8.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纪要 教务处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