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和天工匠奖学(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蔡郑发布时间:2025-11-11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我校机8548班校友章升谊为激励我校师生在技能大赛中的积极性,表彰师生在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所作出的贡献,展现学生勇拼搏、能吃苦、善合作的精神风貌,在学校设立和天工匠奖学(教)金。现将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20241122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前获得的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中华技能大赛奖项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指导教师。

2.凡是参评项目,必须有动手操作环节,以及实物作品展现。

二、申报条件

1.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正式教师或全日制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

5. 学习刻苦勤奋,无补考、重修记录;

6. 专业技能突出、学习动手能力强、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第一名(包括并列第一,下同),每人50000元,第二名30000元,第三名20000元。

2. 在全国性的国家政府部门组织的不分省区、不分层级、不分年龄的比赛中获得第一名,每人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

3. 在国家部委组织的分院校、分行业、分地域、分年龄的技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每人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

4. 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每人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5. 同一项目,同一学生和指导老师获得多个级别竞赛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奖励。

四、评选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项目将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文件夹)提交至教学单位;

2. 各教学单位完成资格初审,于11211700前将符合评选标准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至2016100833@niit.edu.cn,纸质签章版(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221

3. 教务处完成资格复审后提交至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在年度奖金额度范围内,并在征求捐赠校友意愿基础上,择优确定受奖励师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教学单位规范程序,坚持标准,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工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 请各教学单位对获奖材料、学生成绩等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推荐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联系人:王佳楠联系方式:65293



附件:和天工匠奖学(教)金申报材料文件夹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51111

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