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校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蔡郑发布时间:2025-06-0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评优工作安排,现将2025届优秀毕业设计的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在答辩之后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的评选,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评选。

一、校级优秀个人毕业设计的推荐条件及名额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2.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4.论文重复率本科不高于20%。

5.基于以专利形式撰写的毕业设计优先考虑。

各学院优秀个人毕业设计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各学院使用毕业设计系统“推优管理”模块进行优秀毕业设计推荐,专家将以系统中的全部材料为准进行评阅。注意:毕业设计题目变更后要及时在毕业设计系统修改,系统提交的数据要精准、详实,不空缺。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优秀个人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纸质盖章稿)、《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盖章稿)报送至教务处于小娟老师,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论文评优。


附件: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优秀个人毕业设计(论文)申报名额分配表

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优秀个人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汇总表

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教务处

2025年6月4日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