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发布者:蔡郑发布时间:2023-07-10浏览次数:322

确保教学、科研活动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危险源的特性以及导致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将中心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并配套专业化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

一、分类管理

根据实验场所涉及的危险源,结合中心课程实训特点,将中心实验室分为机电类、电器类共类。

机电类:数控车实验室、车工实验室、铣工实验室、钳工实验室。

电器电工实验室、电子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

二、分级管理

在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使用或存放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将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划分为一级(高危险等级)、二级(较高危险等级)、三级(中危险等级)、四级(一般危险等级)共四个等级。

一级:涉及使用或存放剧毒、爆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麻醉品和精神药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认定为一级安全风险。

二级:涉及使用或存放除上述一级外其他化学品,低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压力容器(含气瓶),射线装置,激光设备,强磁设备,起重机械,高速设备,回转机械,冷热设备(冰箱、烘箱、马弗炉等),大功率充、放电装置,高电压设备等,认定为二级安全风险。

三级:涉及电路板、电子元器件以及较多使用或存放电脑等,认定为三级安全风险。

四级:未涉及上述的实验室,认定为四级安全风险。

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级现将部门实验室划分等级如下:

中心二级实验室:数控车实验室、车工实验室、铣工实验室、钳工实验室。

中心三级实验室:电工实验室、电子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

三、各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要求

根据学校文件及各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要求执行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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